85.10.17--85學年度第二次行政會議通過
108.06.13--107學年度第9次行政會議修正通過
一、為彙編全校大事紀要能更具體確切並統一格式,特訂定本要點。
二、格式製定:
(一)以日期順序、事件記載逐條編列。例如:
日期 |
迄日 |
單位 |
事件內容 |
關鍵詞 |
2016 /9/ 9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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董事會 |
召開第18屆董事會財務專責小組 第12次會議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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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/4/17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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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長室 |
韓大輝總主教蒞校參訪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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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編輯內容分5大單元:
1.董事會:獨立單元。
2.校長室:獨立單元。
3.行政單位:以行政單位為一單元,包含處、室及中心等。
4.教學單位:以教學單位為一單元,全人教育課程中心為首,餘以學院為編輯區段,各學院之資料包含系所及附屬單位(如輔大之聲、師資培育中心……等),進修部列於後。
5.全校行事曆。
三、編輯內容概要說明:
(一)內容編寫說明:
1.董事會:學校董事會議決策。
2.校長室:
(1)凡各項與學校(全校)有關之對內、對外重要會議。
(2)與全校有關之重大活動、慶典。
(3)參訪外賓。
(4)與全校有關之重大決策、編制。
(5)與學校有關重要業務紀要。
3.行政單位:
(1)凡各項與學校(全校)有關之對內、對外重要會議。
(2)與全校有關之重大活動、慶典。
(3)學校公共事務室安排之參訪外賓。
(4)與全校有關之重大決策、編制。
(5)各處、室、中心與學校有關重要業務紀要(凡屬辦公室個別性質及例行性瑣碎業務不予記錄)。
4.教學單位:
(1)行政業務:院務會議、院導師會議、行政事務、人事異動。
(2)國際性、校內外學術研討會議。
(3)科技部核定之論文及計畫。
(4)代表全系或學校性質從事校外活動、巡迴展、各系週會活動。
(5)邀請校外人士蒞校演講、校內人士受邀至外校、外界演講。
(6)系學會舉辦活動不納入,如慶生、郊遊。
(二)內容編輯言簡意賅(以直述性、簡單、扼要為主)。
四、各單位於每學年度結束後依校函通知,提供上一學年度之資料,由校史室彙編為本校大事紀要存檔備查。
五、本要點經行政會議通過,報請校長核定後公布施行。修正時亦同。
※各學年度大事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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